本报记者 郝 婧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我区3个典型经验获表彰,其中永宁县闽宁镇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入选。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闽宁镇是移民地区,也是全国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乡镇,先后引进各类企业40余家落户,创设劳务派遣公司21家,年转移输出劳动力1.5万人次,带动1万余人当地就业。
“务工人员数量的增加,导致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待遇等问题引发纠纷。”闽宁镇党委书记周德强说,闽宁镇探索出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定责、化解、巩固”四步工作法,通过普法在先、防范在早,源头预防做好第一步;摸清底数、分析研判,夯基明责做好第二步;法理融合、在线服务,多元化解做好第三步;日常回访、案结事了,巩固成效做好第四步。有效从源头预防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实现事心双调、案结事了。
作为闽宁镇优秀调解工作室,“小燕调解室”每月成功调解案件十几起,其中涉及邻里矛盾、土地纠纷、劳务纠纷等,在一起起案件的调解背后,是闽宁镇四步工作法的真实写照。
“不急,我们慢慢来,说说你的情况。”日前,在闽宁镇“小燕调解室”(闽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李小燕正在调解一起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原隆村村民李某在某工地作业时受伤,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伤残,但所在用人单位一直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拒绝赔偿。最终“小燕调解室”采用疏导情绪、辩法明理、阐明风险、折中让步等调解法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源头预防,闽宁镇政府联合永宁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深入辖区用工企业开展实地巡查和普法宣传,核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备案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推动用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升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的发生。
为做好“定责”“化解”工作,闽宁镇将村(社区)民警纳入89个网格中,通过入户摸排、日常走访等方式收集社情民意,掌握因欠薪、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并依托“小燕调解室”,整合吸纳法院、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专业调解队伍,组织退役军人服务队、妇联等力量组成第三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处队伍,法理融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化解矛盾纠纷最终要让群众满意,为巩固调解成果,我们严格落实‘回访’工作制度。”周德强说,针对调解成功的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结案后1至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严防纠纷反弹、回流。针对电话回访发现未履行协议或对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等情况,上门主动跟踪回访,通过互拉家常、讲解案例、心理疏导等形式调处化解矛盾事项、调理疏导纠纷心结,实现“事心双调”,促进“案结事了”。
针对调解无果、一次性未能化解等劳动人事矛盾纠纷,闽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发送督办函、包案领导带案下访督办,督促责任单位限时化解并回复纠纷办理情况,推动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