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敏
今年秋季开学,在贺兰县99所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校服上的反光条更加明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确保了反光警示作用有效发挥,小小反光条保障着学生安全“在路上”。
这一举措的强化源于贺兰县政协一篇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用落地。
“有一次坐出租车,司机吐槽学生穿的校服不醒目,有时看不清楚,容易发生事故。”贺兰县政协委员汪智明说,作为一名教师,无意间的几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用心观察后他发现,有些校服反光条经过长时间穿着洗涤产生老化,反光作用变弱了;有些校服反光条设置位置不合理,弱化了反光作用。
“比如设置在背部的反光条,孩子们背上书包就遮盖住了,还有的设置在侧面袖子上,从正面和后面看很难发现。”汪智明举例说。中小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较弱,对交通道路危险因素不敏感,小学生个子矮司机不易及时觉察,许多中学、高中学生骑车上下学,尤其是冬季早晚光线昏暗,安全隐患大。
反光条是一种常见的防护材料,可以在夜间反射周围的光线,从而对行人和司机起到一定警示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发布GB/T 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国家标准,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反光标识材料质量、技术标准、缝制部位、尺寸大小做出规定,要求上衣的正面和背面、双袖的侧面和后面、裤子的两侧,应缝(贴)制反光布,保证在360度范围内从任意角度均可观察到。
针对现实中校服存在反光条不反光、反光效果差,甚至无反光条等情况,汪智明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呼吁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反光条,强制要求所有中小学生校服使用符合指标的反光条,位置不局限于背部,衣服两侧下摆、袖子两侧、裤腿两侧、前胸等部位也可考虑使用反光条,同时需注意反光条耐磨性,即使经长时间洗涤冲刷,仍能保持80%的反光能力。
3月下旬,贺兰县政协采纳并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反光条的建议》,很快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4月,贺兰县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的工作提示函》,要求各校学生校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装反光标识,确保在光源照射下具有强逆反射性能,提高穿着者存在辨识力,无反光标识的校服在自然更换时淘汰。将学生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率达80%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台账”和“明标识”制度。严格选用采购程序、严控套数稳定款式、严格执行监管等措施,做好学生校服加装反光标识工作。目前,贺兰县各级各类学校校服均落实此项要求,反光条安装率达到100%。
10月下旬,贺兰县政协办公室联合政府督查室对社情民意信息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到在规范学生校服反光条工作中,教育部门对参加学生校服招标竞标的生产销售企业实行登记报备,鼓励供货企业按选购校服学生人数2%以上的比例,为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的举措,委员们纷纷点赞。
“真正地把民生工程办成了民心工程。”汪智明说,自己的建议不仅得到采纳,还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困难家庭出台优惠举措,让他感到职能部门办理社情民意信息既有效率又有质量。
贺兰县政协委员徐艳荣说,作为一名家长,看到教育部门把规范学生校服反光条建议落实得细致、周到、全面,感到十分暖心。作为一名委员,看到社情民意信息得到重视、落实和解决,增添了履职动力。
贺兰县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学校主体责任、企业运营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让学生上下学路上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