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敏
“感谢刘仲裁员为我伸张正义。”日前,倪某专程从老家赶来,为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送来一面写有“高效服务办实事 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感谢仲裁员刘强华公正办案。
倪某为宁东某危货运输公司车辆押运员,在一次运输任务过程中,吸入危化品中毒,声音嘶哑不能说话。因某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被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倪某向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以其与第三人系挂靠联营关系,倪某所押运车辆为第三人所有,倪某系第三人雇佣为由进行抗辩、举证。仲裁员审理查明国家严禁没有资质的个人从事危货运输,某公司与第三人挂靠联营关系不成立,某公司与倪某之间符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裁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打通了倪某认定工伤的通路。
今年4月,武某某在某厂区建设项目工地施工时被砸伤。由于知晓信息有限,导致工伤认定因劳动关系不明、主体有误被中止。武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员郝品栋接手案件后,积极与项目施工公司沟通,找到了雇用武某某的劳务公司,武某某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正确的被申请人,并通过仲裁审理确认了劳动关系。9月15日,拿到裁决书的武某某恢复了工伤认定程序,并送来锦旗一面,感谢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同志们认真办案,帮其指明了维权方向、让其少走弯路。
今年以来,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注重把为民服务办实事作为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创新举措息诉免争、提速增效,着力为群众减负,收到群众锦旗7面、感谢信2封。开辟“涉农民工争议”“重大集体争议”两个绿色通道,探索“繁简分流”“开庭快审”“简案速裁”办案模式,简化办案流程,提供上门庭审服务,力促30天内结案。开发试用全流程“互联网+调解仲裁”网上庭审系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实现线上远程视频庭审,上半年线上开庭263件(次)、线上办案率56%,不见面调解183件(次)以上,从根本上减少群众诉累,为维权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