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回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峥嵘岁月

杜茂筠 口述 王 臻 苏 睿 李崚浩 整理

1958年秋,我和爱人王希仁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我老家在四川内江,希仁老家在山西临汾,时值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不久,需要大批建设者,我们响应祖国建设大西北的号召,自愿报名来到宁夏,从此与宁夏结下不解之缘。

满腔热情扎根宁夏

来到宁夏后,组织分配我们到陶乐县工作。陶乐县东边是毛乌素沙漠,西边面临黄河,是宁夏人口最少面积最小,没有工业基础的农业小县,南北仅各有一条公路通向外面。冬春时节,沙尘暴经常遮天蔽日,夜里怒吼的风声让人害怕。生活用水全部来自浅层水井,喝的水中常有泥沙沉淀,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下,思乡之情更加强烈。北方的干燥多风让我时常想起故乡的温和湿润。

“滔滔黄河水,漫漫黄沙路。”诗中描绘的远方竟是这般人烟稀少,满目荒凉,但我和希仁没有被艰苦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吓倒,反而让我们得到了磨砺锻炼。我们一心扑在工作上,怀着满腔热情,就像戈壁滩上的小草,将根深深地扎在了这片土地上。从1958年到1980年,我们在陶乐县坚守了22年。我先后曾在陶乐县政府及教育系统工作,希仁先后曾在陶乐县中学及陶乐县法院担任校长和院长。

攻难克坚建设学校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到了1980年,正值国家改革开放之际,整个社会生机盎然,为了解决全区政法干部人才短缺问题,自治区党委举办政法干部培训班,此举为宁夏政法干部学校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后经自治区编委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宁夏政法干部学校,隶属司法厅管理。我和希仁听从组织安排成为宁夏政法干部学校的一员。我重拾专业,开始了自己的政法教育培训事业。1982年,希仁被任命为宁夏政法干部学校主管教学的常务校长,“教学”成为我们生活的主题词。

建校初期,办学条件非常艰苦,与陶乐县条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的学校建在银川市西夏区新城西花园橡胶厂旁的国防办废弃的炸药厂区内,校园破旧,交通不便。在占地不足7亩的院子里,建起了两排平房。教职工的办公室仅有两三平方米,师生总人数不足60人,9间陈旧的校舍内摆放着旧课桌。简易的操场和校园的土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一片泥泞。不管教学条件如何差,好在学校终于有了固定的校址。在这样的环境下,全校上下无人叫苦无人抱怨,越是困难越向前,努力建设自己的学校。

1987年宁夏政法干部学校更名为宁夏法律学校,1999年更名为宁夏司法警官学校,由一所普通的中专学校转变为警察学校。2002年9月,学校升格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跻身高等教育行列。我和希仁虽已退休,但得知喜讯后欢欣鼓舞,内心的喜悦难以自抑。此后,听闻学院整体搬迁,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教学质量评估,成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心里由衷高兴。2017年,学院划归自治区公安厅管理,正式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我翻看从前的照片,告诉去世的希仁这一好消息。

全心全意教书育人

作为一名老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前提是不断提升自己。为了培养合格的政法人才,我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我和希仁先后在《法学》《政治与法律》《宁夏社会科学》《内蒙古社会科学》《青海社会科学》《河北法学》等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评维辛斯基的证据观”“论过失犯罪的两个阶段”“论被害人陈述” 等学术论文,记录我们对专业领域的研究和思考。那时候,我和希仁探讨最多的是教学建设与学术研究,总想着把学问做得更扎实一些,把课讲得更好一些,让学生学得更多一些。

为加强劳改干警教育的培训工作,1981年3月在宁夏政法干部学校成立了宁夏劳改干警教育培训中心。同年5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抽调学校教职工23人,分设4处教学点,对宁夏军区、兰州军区的空军47师等456名师职以下的转业干部进行为期7个月的法律专业培训,这是学校首次对外培训,为今后的培训工作积累了经验。我和希仁都被抽调为培训授课讲师,我们用心备课,认真讲课,用专业知识回应那个伟大的变革时代,受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1982年8月宁夏政法干部学校首次招收高中中专司法班。1983年在宁夏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宁夏司法学校。1984年首届毕业生走向了工作岗位。这些学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学校艰苦办学结出的硕果。因工作业绩突出,1988年我荣获自治区司法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09年荣获自治区司法系统30周年特殊贡献人物称号,这既是对我的鼓励,也是对我的鞭策。我所教过的学生,大部分已是单位的中坚力量,在各自领域成绩突出,令人欣慰。学院永远不会忘记我们,2020年我荣获建校40周年建设发展模范奖,时任自治区副主席杨东为我颁奖,虽是暮年,仍是激动不已。

服务社会不忘初心

1983年,我和希仁一起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执业律师。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社会变化非常快,人们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各领域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我专攻刑事法律,希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绵薄之力。服务社会让我紧跟时代的步伐,极大地丰富教学资源,又反哺了教学。教学之余,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代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据理力争,赢得了政法系统的普遍认可。2018年我荣获自治区律师协会30周年特殊贡献奖,2020年我荣获银川市律师协会行业特殊贡献奖,2022年荣获宁夏法学会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

抚今追昔,我和希仁的大半生都在宁夏这片热土上度过。希仁2016年去世,我也进入耄耋之年。人生过往经历在记忆里逐渐模糊,许多事情已想不起来,但建设学校、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印迹始终深深刻在脑海中,历久弥新、历久弥坚。

(杜茂筠,生于1931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高级讲师,教授,原学院刑事法律教研室主任,自治区著名律师。王希仁,生于1933年,原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宁夏司法学校校长,宁夏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家、律师,中国诉讼法研究会名誉干事、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宁夏法学会理事、宁夏律师协会理事、宁夏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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