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束 蓉) 9月11日,记者获悉,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要求,银川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截至目前,银川市实施临时救助2975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885.9万元。
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66岁的薛某,因被诊断为直肠癌后入院治疗,术后不久发生转移,需定期化疗且长期服用抗癌药,医疗总费用达20余万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自付9万元。辖区民政部门通过共享医保部门数据,主动筛查出薛某,经核查,薛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救助政策,民政工作人员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3420元。为保障薛某一家基本生活,及时将薛某和妻子杨某纳入农村低保保障,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660元。
银川市民政部门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开辟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方便困难群众求助。部门间畅通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线上预警、线下核查的方式将救助做在困难群众开口之前,实现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银川市各基层民政部门加大摸排力度,精准掌握辖区内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的家庭或个人,根据困难程度及时给予主动救助。发挥“后置”衔接功能,向医保部门提取医疗救助数据进行比对,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后医疗费用较大困难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指导其提交申请材料,为其办理临时救助,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