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谢谢检察官,司法救助金我收到了,这真是及时雨啊!”9月1日,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杨某向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真诚感谢。
2021年,王某因沉迷网络赌博输掉了大量积蓄,便萌生将所租住的房子谎称己有进行出售骗取钱财的想法。王某想起之前聊天中李某表达自己想购买住房,便主动联系李某告知其有一套住房欲低价出售。为取得李某信任,王某带着李某实地看房伪造《集资合同书》《购房协议》等手续,最终双方商定以9万元的价格将该住房出售,与李某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李某陆续向王某转账8.5万元。次年年初,另一被害人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王某此前发布的虚假售房广告,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联系王某表达购房意愿,后王某使用同样的手段将杨某带到其租住的房屋看房,最终双方商定以7.5万元的价格将该住房出售于杨某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杨某向王某微信转账7.5万元。收到房款后,王某全部用于赌博挥霍。
灵武市检察院在收到该线索后,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案发后王某无赔偿能力,一直未向李某、杨某进行赔偿,且李某、杨某分别居住在租住的汽修店、清真寺库房,平时生活、抚养子女仅靠汽修店打工、开网约车维持,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决定,向李某、杨某各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检察官用行动传递了检察温暖,让被救助家庭感到暖心。
近年来,灵武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弱有所扶”理念,秉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用足法律、政策空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寻求救助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