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8月3日,记者获悉,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全区水利部门加大河湖水域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占等问题清理整治,截至目前,5个市22个县(区)出动人员数量2.7万人次、动用机械1639台次、投入资金712万余元,排查河道1528条(段)7500公里、湖泊147处,清理垃圾3.18万吨,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案2起,清漂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水利厅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加大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加大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各地结合河湖长制推行及巡河保洁工作,把行动开展与河湖日常巡查结合起来,与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结合起来,建立联合巡护工作制度,在行动期间,着重就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特别是人员活动密集的河段加密巡查频次,及时迅速处置河湖垃圾,确保河湖面貌干净整洁。
强化宣传引导,将清漂行动同环保“六进”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自治区集体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等为契机,利用新媒体、宣传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宣传引导和教育普及,引导和教育社会公众自觉纠正乱扔乱倒垃圾的不良习惯,营造全社会共管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