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红霞
家政服务业事关百姓福祉,既是爱心工程,也是朝阳产业。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马俊、张莹分别提交《关于加强我区家政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提案》《关于推动家政服务业提档升级的提案》,为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鼓与呼。
马俊在提案中指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行业成为大众化消费行业,需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管理,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应引起重视。“以家政服务中的月子会所为例,多部门监管并存,缺乏明确监管主体,行业秩序混乱,管理松散。”建议深入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制度规范和发展计划,尝试通过行政立法的方式,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成立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开办资格审查、运行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区家政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落后、品牌规模企业较少、核心竞争力不强、家政服务业企业化发展进程缓慢,其中半数家政服务企业采取中介服务、派遣制及其他经营模式,处于小型化、零散化发展状态,尚未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张莹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群众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已形成以家政、养老、社区照料、母婴护理和老年病患陪护等业态,涉及20多个门类、200余个项目的家政服务范围,保洁、搬家、保姆等传统服务不断细分。建议针对服务不断细分的实际,要积极推动品牌创建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实现家政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功能。积极引导家政服务重点企业打造服务品牌,加快实施相关家政服务业标准体系。
“现有家政服务企业中,存在行业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行业自律不足等现象,员工社保医保等利益保障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足,部分家政服务人员未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家政企业与服务人员及需求方之间的责权不明确、服务协议不规范。”张莹说。建议积极引导家政服务重点企业打造服务品牌,加快实施相关家政服务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使用规范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三方权益。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合作项目,指导督促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大对家政企业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建立健全家政服务监管制度,强化家政服务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