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 静) 7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按照我区医保“三项目录”调整程序,我区将176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医保局针对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反映的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1T以上磁共振检查等项目未纳入医保报销,群众负担较重、支持医疗新技术应用不足等问题,深入医疗机构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收费和使用情况,明确整改的内容和路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受理筛选、专家遴选、基金测算和会议审定。于近日先后印发了《关于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和《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项目101项和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数字减影(DSA)引导、伽马刀治疗、恶性肿瘤腔内灌注治疗、经皮穿刺脑血管腔内支架植入术等其他医疗服务项目75项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报销目录。
新纳入的部分诊疗项目涉及儿科、内科、外科、妇产、影像、检验、麻醉等众多医疗领域,将于8月1日起上线开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