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7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美污水处理站”推选活动日前启动,旨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站建设及运行管理,丰富和拓展水站文化属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此次推选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创新管理方式,开展第一次推选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带动效应。推选范围原则上包括全区已建成投运的377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站。推选采用网上投票(占60%)和专业评估(占40%)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上投票评分采用百分制换算法,根据排名结果对名次进行百分制换算后确定得分;专业评估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由设施建设、制度建设、运维管理和文化宣传等部分组成。
推选流程分为市、县(区)初选、确定候选名单、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通报结果六个阶段。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照评选标准,对本地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初评,先行推荐提出各市、县(区)“最美污水处理站”名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各市、县(区)上报的名单及申报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30个候选污水处理站名单,通过网上公开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推选确定20个“最美污水处理站”。
参加推选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站必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基础建设部分通过验收且正常运行,仪器设备运行稳定,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推选活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最美污水处理站”标准的,实行公开退出。推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推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