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政协反映,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在实施过程中给基层中小学带来很大困扰。
《办法》规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方面的支出”。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千差万别,均存在用临时聘用教师暂替因生病、怀孕、生产及其他情况必须请假的教师,或因部分教师已到龄退休,但接替的新教师还未招考进来,造成所教课程无人接替,需临时聘用教师代课等情况。以往这些临时聘用教师的薪资一般都以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付,财政困难的县区学校更是如此。但《办法》出台后,基层学校在教师不能正常教学或出现缺口需临聘教师时,无法以公用经费支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教学。
青铜峡市政协建议,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临时聘用教师的需求、困难和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修订相关规定办法,解决基层教育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