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7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我区吴忠市被评为优良城市。同类气候特征地区只有宁夏吴忠和甘肃敦煌。
为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自2010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开展81个低碳城市试点,涵盖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禀赋和工作基础的城市(区、县)。试点城市围绕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方面扎实落实试点任务,在低碳发展的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和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探索,为地方绿色低碳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吴忠市在低碳城市试点过程中,不断探索低碳发展机制和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模式,把绿色低碳融入城市发展建设全过程,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从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源头控制;加快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构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能效提升与减污降碳,加快推动节能技改;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方面不断探索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与模式。将绿色低碳发展任务,完善推动绿色转型,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等,融入到城市发展规划等顶层设计。2020年,吴忠市地区生产总值621.8亿元,年均增长7.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2.37吨/万元,较2015年下降22.2%,超额完成下降17%的目标,碳排放强度及降速均优于全区同期水平,为低碳、绿色、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