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29日,甘肃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甘肃省一九五五年安排和改造城市私营商业方案》和《关于贯彻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意见》。4月,银川专区依据中央和甘肃省委的指示,提出了调整私营商业的七条意见,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即:对私商进行统筹安排,对私营零售商使其在可以维持的水平上继续经营,然后逐业加以改造,经过一段时间,使他们逐步过渡为国营商业的分销处、门市部;对于小商、小贩根据自愿的原则,在供销社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合作小组、合作社,分担农村流转的任务,并逐步过渡为供销合作社商业;对农村集市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后,将剩余产品拿到市场自由买卖;对于不在统购统销之列的产品,不加限制。11月,甘肃省商业厅拟定《甘肃省城市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规划(草案)》,要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末,将私人商业基本上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为进入社会主义打下基础。12月,甘肃省委成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五人小组,召开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确定在1956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对全省私营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25日,甘肃省委发出《关于加快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决定分三步进行:在2月中旬以前完成第一步,发动各行业自动申请;4月底完成第二步,清产核资;第三步进行经济改组和调整商业网点、人事安排等工作。
1956年1月13日,银川地委发出《关于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要求加强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在银川地区全面展开作出部署。同月,市委和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讨论了银川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问题,并制定《关于银川市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规划》,规定由银川市商业局具体领导,市商业局组织成立“银川市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另外,市政府又抽调16名机关干部,会同市工商联及各界代表,以归口公司为主,协助“私改办公室”工作。还举办了训练班,培训299名干部,派到公私合营的工厂和商店中充当公方代表,与合营后的私方管理人员一起管理合营后的工商企业。
开展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在公私合营之前需要各方面人员,尤其是要求私方人员及家属的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并要求干部切实掌握好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和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按照“私改”规划要求组织商业系统干部和工商界代表,认真学习毛泽东、周恩来、陈云等中央领导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向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宣传有关政策,号召他们用实际行动积极参加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市妇联、市工会还配合行动,组织工商界家属及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学习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
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实行全面的公私合营,资本家交出自己经营多年的企业和商店,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在这场革命面前,不少人因为大势所趋,不得已而为之,但对私有制仍恋恋不舍。虽然政策一再强调要保证他们的经济利益,但他们仍然存在疑虑,怕失掉现有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内心矛盾重重。正如毛泽东在《邀集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描述的那样:“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甚至有的资本家‘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心有余痛。”针对这种情况,市委通过统战部、工会、民主建国会、工商联、妇联等组织,采取各种形式,结合银川市几家合营企业的实例(如银川市面粉厂、同福居等),对私营工商业者及其家属,传达毛泽东1955年10月的讲话和党对私营工商业合营中的具体政策,着重说明三个问题:(一)资本家应该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二)资本家公私合营是对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社会和国家不会忘记他们所作的贡献。(三)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对资本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如定息制度,人事的安排(包括家属的安排),一定按中共中央的有关政策执行。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经反复讲解政策,多数工商界人士及家属消除了顾虑,领会了党和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政策,表示愿意接受公私合营。当时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全市私营商业的饮食、服务、运输等行业中,积极要求合营的约占30%左右,中间的占40%,落后的占30%左右。 (据银川党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