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 茜) 5月10日至12日,司法部、水利部调研组一行来宁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自治区司法厅汇报了宁夏不断加强节水领域法治供给能力,在全国先行出台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立法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就《节约用水条例》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自治区水利厅立足水资源严重紧缺区情,结合我区近年来行之有效的节水经验做法,向调研组汇报了宁夏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情况。银川市司法局作为司法部基层立法联系点就基层节约用水情况作了汇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就用水管理、节水措施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与调研组进行研讨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供水企业、用水企业代表结合用水实际,对完善水价机制、中水回用、计量设施改造等提出可操作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贺兰县立岗镇惠农渠管理处第三管理所、国能宁夏煤业公司煤化工园区、银川威固洗车行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就供水管理、用水定额、工业节水等情况,与基层单位和代表进行深入交流。
调研组对宁夏节约用水法治建设、水权改革、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在节约用水地方立法方面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提供了许多有益借鉴。希望宁夏抢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机遇,不断提升宁夏水治理能力与治水体系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