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贺兰县政协反映,近年来,随着农村社区和中心村的增加,农村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面临很大挑战。资金来源有限、无市场化物业公司运营、村民缴费率低、无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乡村治理的难点。
调研发现,乡村物业管理规范化不足。农村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多为村委会代管,缺乏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场参与度不够,导致乡村小区物业管理各出奇招、五花八门,影响基层治理水平。乡村物业管理专业水平不高。农村居民小区环卫保洁、治安管理、水电维修等各项工作基本由村民自负,存在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乡村小区物业费难以收取。农村群众长期形成的居住生活习惯和旧的思想观念在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扭转,大多数居民不愿缴纳物业费,增加了物业管理工作难度。
建议在各乡镇居民小区逐步建设“党建引领、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优势互补作用,推动“三驾马车”在一条板凳上议事、用一个步调行动、朝一个方向发力。能加强物业管理的组织和领导。以党建凝聚引领各方力量,快速发现、定位、解决各类问题,实现乡村治理与物业服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立多样化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贴支持,合理合规使用村集体经济资金,有效弥补物业费缴纳不足问题。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以新时代精神文明指导物业服务,建设集理论宣讲、便民服务、矛盾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阵地,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