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银川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每月分析研判、季度自查自纠、半年重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提高执纪执法工作水平,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工作在银川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案件审理部门具体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评查分析机制,强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与委机关案件承办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之间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案件办理进展、长期未结线索及案件等情况进行数据统计、现状及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形成专报下发各案件承办部门;每年3月26日、6月26日、9月26日和12月26日至次月10日开展自查自纠,由案件审理室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召开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专题会,确保整改到位;每年8月,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委机关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已办结案件开展重点检查,10月底对季度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对派驻(出)机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评查全覆盖。
银川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工作的引导作用,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问题。对评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通过一案一反馈的方式督促整改;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专题会、工作提示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压紧压实案件承办部门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为被评查单位及其部门、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重要参考,更好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