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束 蓉) 为提高听障患者聆听质量,我区对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提标扩面,首次将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及配件更换纳入补贴。
此次提标扩面的救助对象为人工耳蜗植入术后,有体外装置升级及配件更换需求、符合筛选标准的宁夏户籍听障儿童。救助名额为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补贴项目25名;耳蜗配件更换补贴项目55名。救助标准明确,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按标准发票金额予以补贴,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仅补贴一次,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工耳蜗配件更换按标准发票金额予以补贴,每3年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
申报时间从4月17日至5月15日,听障儿童及监护人须在报名期间内携带户口簿及听障儿童一寸照片一张,至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2楼挂听力门诊就诊号,持挂号小票到5楼听力门诊登记报名,填写《宁夏听障儿童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及配件更换补贴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资料。按照登记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初筛名单。项目筛查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按照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及配件更换补贴项目筛查标准对申报者进行筛查,依据补贴名额、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及配件更换补贴对象。名单确定后在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官网公示申请名单及筛查审批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救助对象监护人在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持当年发票到康复中心按照补贴标准进行救助,逾期者视为放弃项目。
项目要求同一年不能同时享受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和配件更换补贴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放弃救助名额者,须向项目执行小组递交一份放弃声明书,该名额则从提交申请者中依次递补,并按照项目流程执行;申请人工耳蜗体外装置升级和配件更换补贴项目后,需回收原体外装置及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