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我区全面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承接执法事项,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将更多执法资源下沉基层一线,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难以“握指成拳”等问题。但还存在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部门衔接不畅、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建议加强外部衔接,优化乡镇执法权限。兼顾乡镇执法队伍的执法资源,在充分评估其承接执法权限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乡镇权限,扭转乡镇政府“权小责大”局面。细化执法权限,加强乡镇与县级相关部门之间有效衔接,明确双方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义务。理顺乡镇执法队伍内部关系,明确不同执法领域之间的合作模式,及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模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承接日常执法事务能力。着力提升乡镇一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执法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技术装备、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等方面的统一标准,加快建设县乡两级综合指挥和信息平台,统一协调乡镇开展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以提高乡镇执法效能。
(吴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