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拿到了赔偿款!”日前,收到公司一次性支付12万元工伤赔偿款的马某某激动地说。
2022年2月20日,马某某在工地工作中不慎踩空受伤,经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5个月。在多次与公司协商、讨要工伤待遇无果的情况下,马某某向永宁县人事争议仲裁院求助,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3月,永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了马某某诉宁夏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十级伤残工伤待遇争议案,但因双方对劳动关系及工伤补偿金额分歧较大,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庭审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坚持跟进,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从双方角度出发,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支付了马某某工伤待遇12万元,双方对处理结果均满意,历时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