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智泉 口述
我是一名民政干部。在宁夏民政部门工作40余年,是从自治区民政厅编志办公室主任岗位上退下来的离休干部。期间还在宁夏社会福利院当过2年多副院长。从事过支宁安置、复转军人安置、人民代表选举、社会救济等工作。除了完成正常的业务工作外,我觉得在有几件事值得回顾一下。
第一,3年困难时期,在支宁青年面临生活极度困难,前后发生一些伤亡事故,一大批浙江支宁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纷纷逃回老家。作为国家干部,曾经的带队干部心急如焚,深感问题的严重性。经过反复思考,决心冒着犯错误、受处分的风险,要向时任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领导如实汇报,大胆建议:请组织批准送一批支宁青年回原籍。经与蹲点的其他带队干部吴国良、诸天行商议,得到他们的赞同和支持。于1961年初经请示民政厅厅长傅展如同意,报区党委副书记马玉槐批准,由民政厅发文市县各单位执行。采用放长假回乡探亲的办法,由支宁青年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发给路费,自带户粮关系,党团关系。仅此一项,批准了3万名支宁青年安全有序返回浙江。避免由盲目逃离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意外伤亡。
第二,1976年,我担任民政厅复员退伍人员安置办负责人期间,接收了一批复员军队干部。他们中许多人在部队期间已经结婚,有了子女,其配偶在宁夏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这些人在部队工作多年,有文化,有工作能力,政治素质较好。按一般情况,从农村入伍的要回农村去安置。他们要求解决家分两地的困难,给予适当照顾。我认为此要求是合理的,宁夏又需要建设人才。为此,我向区党委副书记安置复退军人领导小组组长写了专题报告。经副书记邵井蛙批准,将这批复员军人按特殊情况特殊解决,把他们安排到区市企业和农林牧场工作。仅此一项,7年时间,办了3000多名复员军人的安置手续,为区市留住了一批有用的建设人才(其中好多人是外省市的)。
第三,我在民政厅编志办公室担任主任期间,从1985年开始,负责编撰民政厅志的工作达13年之久。亲自主编和参与编著的有全国大型辞书《中国县情大全·西北宁夏卷》《宁夏民政志》《宁夏民政大事记》《浙江青年在宁夏》《当代中国的宁夏》等书籍。并在浙江支宁青年来宁夏40周年时,主持筹划了盛大的纪念活动。编辑出版了《浙江支宁人员名录》一书。书中收录了1000多名可以联系到的在宁的浙江青年,得到了自治区和银川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也算我在离休之后,为浙江支宁人所能做的一件实事。
第四,作为当年被指派的浙江支宁人员的带队干部,我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把开化县600多名支宁青年顺利地带到了宁夏,并配合宁夏当地干部尽力做了安置工作。虽然种种原因有90%的人都返回原籍了,我自己从没有动摇信心。并尽自己所能,努力践行了扎根宁夏、建设边疆的诺言。我们夫妇共养育了二男二女,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成人、教育成才。大儿子汪勇大学学历,1971年参军,在解放军兰空雷达部队当指导员,转业后任宁夏哈纳斯天然气集团副总裁。201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曾获得国家人事保障部、国家纺织协会颁发的劳模奖章和证书。小儿子汪涛获大学硕士双学位,任宁夏粮科所副所长、工程师。工作中取得多项发明和科研成果,其中一项荣获中国科技博览会金奖。小女儿汪洪,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下属的宁夏食品检测院副院长,为宁夏经济建设努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们的成长令我和老伴的内心感到由衷欣慰。我当年是23岁来的宁夏,我在这里生活工作60个春秋,对大西北的黄河、黄土地已有深深的感情,宁夏已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坚持留下支宁,无怨无悔,如今也算是“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了。
(吴金遨 马晓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