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4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以助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注重保障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全区检察机关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涉经营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坚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避免因司法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以来,不起诉涉企犯罪案件8件53人,其中不起诉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3件12人。针对一个时期以来,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20年起,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办结侦查环节“挂案”75件。
在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方面,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了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研究指导工作组,建立了自治区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了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定首批专家,在办理涉案企业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互相融通。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审查拟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46件,已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3件。对整改合规的3家企业,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治理,提前介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12件,起诉643人,依法惩治各类网络黑灰产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15人,起诉涉养老诈骗案件24人。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同时,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助力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注重深化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能动履职,加强对涉税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依法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