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尊敬的检察官,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感谢你们以人为本的原则,执法为民,让我能回归社会,你们挽救了我的人生,今后绝对不再触碰法律红线,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被不起诉人顾某来到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真诚为民办实事,情系群众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人性化办案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3月一天,王某酒后在某小区岗亭内值班,顾某依职务及物业公司制度要求王某离开岗亭去休息,王某不听劝阻并与顾某争吵,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顾某将王某殴打致轻伤。经承办检察官审查,王某对此次伤害案件发生有明显过错,顾某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王某也向检察机关提出希望不追究顾某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近花甲,本着化解人民矛盾、实现案件社会效果的目标以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后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后,对顾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案件的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就是一份认可。在今后工作中,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自觉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力争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