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银川市检察院与银川市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按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出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公益诉讼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合督办机制、协同监督机制7项协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宣传教育3项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和林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定联络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林长办公室及协作部门在林草领域执法工作中发现可能属于公益诉讼案件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林草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时,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林草领域违法问题线索需要行政监管或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的,及时向林长办公室移送。检察机关对林长制协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及时进行公益诉讼调查,林长办公室、有关协作部门为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提供调阅、复制执法卷宗、出具专家意见等必要的专业支持、技术协助和工作配合。检察机关与持续深化林长与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职能对接,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大案件协同督导。
“今年银川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能力,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探索建立林地资源保护公益监督模型,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银川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马国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