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3月14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精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聚焦优营商环境、促企业发展,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包含6个方面22条“硬核”举措,全方位优化提升有利于民营经济创业创新创造的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用诚意满满、干货满满的政策,持续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措施》推动准入准营更加便利。探索推行民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深化民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施“自主申报+告知承诺+智能确认”,提升企业开办办理质效。全面推行“一照多址”改革,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帮助企业经营“轻装上阵”。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切实推动惠企收费政策落地。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企业做到“无事不扰”。维护市场环境公平有序。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地方保护、行业壁垒、限定交易等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和做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混淆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帮扶措施更加精准。优化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服务壮大城乡电商主体队伍,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等新业态经营行为合规指南》,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加大标准制定奖补力度。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民营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培育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主体示范试点,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不低于2亿元担保贷款,用于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对评估费给予9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