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茜) 2月24日,记者获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好阳光执法“入口关”,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及时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无遗漏地清理审核,我区市场监管系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系统2245名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统一配发执法服装和标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随意执法戴上“紧箍咒”。修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与基准》,编制共17章750项行政处罚裁量权项目,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公正性,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以评促改,淬炼执法办案精兵。将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每年开展全系统执法责任制专项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导和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为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不予处罚”办法清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维护法律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措施,实现“惩罚性监管”到“预防性监管”的深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