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近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扬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工作,该厅已连续三年获得安全生产考核优秀等次。
三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统筹发展与安全,将生态安全、核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整体工作。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环境风险常态化监管体系建设,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环境安全监管提供制度和司法保障。扎实开展全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监管人员2500余人次,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100家次,完成454个问题整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形成宁夏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向全国推广学习。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标突出问题,共出动检查人员6000人(次),排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综合利用处置企业900家(次),排查发现问题1000余个,有效推动了一批危险废物环境问题解决。将生态环境领域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部署、同步推进,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的专项行动工作组,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进行突击检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80人次,检查重点企业1268家(次),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204家(次),排查各类污染治理设施413家(次),共发现问题线索768条,已完成整改713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24件,罚款5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强化源头管理,将新、改、扩建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常态化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工业企业提升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共同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