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 瑞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关乎未成人健康成长、亿万家庭幸福,也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记者采访了部分社会工作者,听听他们对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的新期待。
从一名普通志愿者,再到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十多年来,吴忠市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理事长肖林多次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围绕关爱困境、留守、孤残儿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工作中,他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有着一些自己认识和思考。
肖林注意到,当前,司法社工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但因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时缺乏专业人员指导和缺少工作规范、标准,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且专业司法社工数量偏少,很多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不愿从事或不愿长期从事该职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肖林呼吁,尽快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的国家标准,明确具体职责、工作流程等。强化司法社工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建议高校在司法社工人才培养方面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衔接与合作,使人才培养更加“供需匹配”。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研究者,北方民族大学机电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唐显军表示,当前,公众对于引入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司法社工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他呼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中小学配备驻校司法社工。“未成年人被霸凌、虐待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等问题存在发现晚、报告晚的问题。司法社工作为第三方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在驻校期间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未成年人帮助。”唐显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