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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法院发出首份“执行和解建议书”

促进案件当事人“双向共赢”

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首次在执行立案后,随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文书一并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和解建议书。

兴庆区法院在随案发送的执行和解建议书中释明: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最大限度减轻冻结、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手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通过发放执行和解建议书,对想积极履行义务,但确有实际困难的被执行人释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调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已被法院冻结所有的积蓄,其还有家庭需要供养,虽然可以依靠打工还债,但一时无法全部还清。执行法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向被执行人张某建议可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的方案。最后,申请执行人得知情况后表示理解,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强制执行措施也暂缓实施。

“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和解建议书,是在给像张某一样的被执行人提供一种解决债务的方式。提醒被执行人第一时间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兴庆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执行和解不是推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期限,而是当事人对于自身权利具有完全支配处分权的具体体现,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民商事案件。

该院执行法官表示,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和解建议书,引导执行案件双方达成和解,旨在激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动力。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了被执行人直接履行或一次履行的压力,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提升执行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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