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水利部于近日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盐池县水务局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盐池县水务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防沙治沙、造林种草、封山育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先后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全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等6项国家及自治区级荣誉。
据统计,盐池县累计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13个,建设大、中、小型淤地坝79座,累计完成造林28.93万公顷,种草7.23万公顷,封育7.415万公顷,建设基本农田4.2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29.29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9.84%,高出自治区0.99个百分点。
在全面加强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盐池县水务局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加强全过程监管和督导检查,最大程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问题。近年来,共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1项,批复防治责任范围40平方公里,批复水土保持投资3亿元;3年来累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32次,接受自主验收报备40项,核查验收12项,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119.56万元。
盐池县水务局将继续深入统筹推进水土保持系统治理,从严从实抓好水土保持审查审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巩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成果,努力把盐池打造成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建设的典范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