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日前,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反映,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应将产前急救纳入各地政府公益性保障,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2021年制定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年—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年—2030年)》两个纲要,对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胎生育政策已经落地,多胎次生育成为常态,而多胎次生育和高龄生育产程快,并发症较多,相较于第一胎次风险更大。
“孕产妇急救牵涉到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急救的及时性既是当时急救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也严重影响产妇和儿童后期的生存、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农工党员、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马启福说,由于一些家属缺乏急救知识,个别困难家庭因救护车费用而不愿打120等原因,目前孕产妇院前入院绝大多数都由家用车转运入院。但是家用车辆空间狭小,孕妇作为特定人群行动不便,一旦有突发状况没有空间处理,同时车辆没有急救设施设备,威胁孕产妇和胎儿生命安全。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孕产妇产前急救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后由医保统筹直接支付,免除孕产妇院前急救(含救护车费用)个人付费部分。每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配备一辆性能相对优异、急救设备齐备的急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