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玉香)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刘金星提交《关于重视我区“空心村”问题的提案》,建议妥善处理乡村“空心化”问题,助力建设美丽乡村。近日,该提案获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答复。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把村庄建设成为农民就地就近生产生活的集聚发展空间,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空心化”整治,积极探索解决“空心村”问题的方法路径,为全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答复中提到,我区专门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系统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对“空心村”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在保护好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基础上,启动实施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制定自治区传统村落认定标准,建立自治区传统村落名录。今年,自治区财政还奖补1000万元,重点实施村庄传统资源修缮、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项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目前,我区已安排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加快补齐移民地区水、电、路、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下一步将支持各市县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提高村庄规划质量,不断扩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覆盖范围,推动村庄规划更好服务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扎实开展村卫生室星级管理,突出绩效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