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敏) 2022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全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主要领导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32次带队进点厅局、区属国有企业、五市及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产权交易机构,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对29户区属国有企业(含厅局企业)、五市、22个县(区)国资监管机构3000余宗产权交易项目进行督查抽查,反馈问题清单116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专项治理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销号标准。下发整改通知46份,督办函3份,通报87份,通报部门和个人166次,约谈46人次,向自治区专治办上报线索问题67个。经过治理,全区国有产权交易共查找问题407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366个,整改率82.7%。对检查发现的决策不规范、审批不规范、审查不规范、交易不规范等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形成了一定的警示震慑效果。针对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存在的权责清单不明确,国有资产评估、公示、内审制度不健全,各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加大制度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先后通过电话咨询、当面指导、书面征求意见60余次,完成制度废改立424项,国资监管政策广泛普及,有效解决了一些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体系缺失等问题。
对比治理前后,全区企业国有产权领域在政策掌握、制度建设、规范交易和产权交易市场改革、国资监管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治理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