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规定,简化10千伏及以下客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手续,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报装容量不大于160千瓦(含160千瓦)的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不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送至市政主管部门进行事项备案。各市县在具体执行时通过线下流转,无法对方案是否落地进行有效监管,部分县区审批时间长达2周至3周,影响客户接电速度,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改善。
建议扩大电力外线工程审批部门备案制实施范围,对10千伏及以下用户电力外线工程依法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实行备案制和供电企业承诺制。明确电力外线工程审批时间,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外线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现外线工程审批在线可视,贯通办电系统与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获取施工许可证照信息,全流程在线审批,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有效监督各县区工程审批改备案和并联审批政策落地。 (吴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