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政协反映,社会救助是兜底性民生保障工程,既要体现关心关怀,更要注重公平公正。但实际操作中存在救助对象虚报财产、资料造假、隐瞒情况等行为,究其原因,一是审核不严。救助对象审核权限在镇(街),审核层级少、方式简单,对于虚报财产收入、隐瞒真实情况等现象在审核时较难及时发现。二是信息不畅。信息比对平台纳入的银行、医疗机构覆盖不够全面,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不完善,不能反映实时信息数据。
建议严把审核关口,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救助资格审核流程和各环节工作,明确审核标准,建立救助情况复查机制,提高审核能力和水平。民政部门应与银行、医疗机构、公检法司等单位建立联审机制,加强信息核对平台建设,实时查阅、调取救助对象信息,确保反映真实情况。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财物或服务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加大通报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