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严把督察整改验收销号质量关。建立整改进展月调度和重点通报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分析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专项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督查督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等一批重点行动,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五水共治”,确保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达到Ⅱ类优水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信贷政策体系、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保责任。
到今年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稳定在80%,劣∨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10%以内。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