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01版) 细分确定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四是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捐赠,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对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五是积极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多双边开发机构资金支持相关领域建设。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国家公园财政保障“1+N”制度体系。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监督管理,确保预算执行效率和国家公园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