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 瑞) 今年,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交《关于完善金融服务促进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近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主办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目前,自治区已研究出台涉农贷款相关奖励政策。其中《自治区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宁党厅字〔2022〕22号)中提出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增加涉农金融供给,细化了具体要求和奖励措施。《自治区支持九个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1﹞4号)中明确要鼓励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和企业直接融资,对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自治区财政按照新增绿色贷款额度的0.3‰给予奖励。
“我们进一步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依托政府构建的‘政府+银行+担保’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防范涉农客群弱担保信贷风险。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破解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等问题。”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还积极发挥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名单并适时分类,完善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功能。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全区金融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扶持政策较难落地、各类平台发挥作用不足、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期望。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结合“六权”改革,有效拓宽抵质押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适当放大贷款额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等措施,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