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工资分以后,个人供给部分均比照工资分值计发,各类供给标准更为细致、具体。例如:生活费(包括粮食、菜金、燃料、鞋袜、被子等),每人每月大灶工资分60分,中灶85分,小灶110分;津贴费,按政务院规定的干部职别、级别及其他具体条件,各级干部每人每月津贴在216至17个工资分之间;服装费,单衣每套工资分36分,棉衣每套75分,棉大衣每件60分,蚊帐每顶60分;老年优待金,改原优待金为优待工资分。区长级以下人员,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每人每月优待8至14分不等。另外,对妇婴费、保育费、保姆费、病号补贴、家属招待费、医药费、过节费、干部家属补助费等等,均有较为详细的工资分补助规定。不作一一细述。
在个人供给改按工资分计发的同时,公用开支部分的供给,也改按工资分配薪或实物计发。例如: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簿、表册等及一般邮费、零星招待费、小型修缮购置费、饮水燃料费等,按市、县级干部每人每月12分、区级干部每人每月9分、勤杂人员5分的标准供给。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费,在不超过每人每月3分的范围内,由机关自行调剂掌握;电讯费,直流电话单机每部每月25分。直流收音机每部每月120分;学习书报费,每人每月5分;骡马用费,银川平原地区骑用骡马,每匹每月按8分计算。驮用骡、马,每匹每月10分。一般拉车骡、马,每匹每月13分。拉大胶车骡、马,每匹每月18分。骆驼、牛、驴,每峰(头)每月均按7分计算。其余还有水电费、调干公杂费、汽车费、烤火费、差旅(调遣)费、会议费、埋葬费、临时特别费等项,均按工资分配薪或实物计发。这种办法先后沿用了四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制和党、政、群、团的办公所需费用,全部由财政部门以行政经费支出。1949年第四季度,全市行政经费支出7488元,全部由省财政厅拨付,占财政总支出的100%;1950年行政经费支出11.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7.37%;1951年支出18.68万元,占总支出的81.6%;1952年支出40.26万元,占总支出的59.63%;1953年支出45.93万元,占总支出的52.05%;1954年支出54.89万元,占总支出的30.34%;1955年支出44.8万元,占总支出的54.04%。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逐步好转,银川市的行政经费支出也在逐年增加。也就是说,银川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单位的办公条件,都在逐年改善和提高。
在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自1955年7月1日起,银川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解放以来实行了5年零9个月的供给制度,从此废除。其时,银川市的工资名额控制数已达436人。
银川市实施供给制,是解放初期财政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保证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比较节省而又能保障供给的有效办法。从银川市供给制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解放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品质和精神,是值得永远继承和发扬的。(据银川党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