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旨在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行动方案》包括10个部分、共33条。在完善危险废物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危险废物的监管职责,联合监管、联席会议、规范化管理等机制制度。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危险废物专家储备库、救援队伍、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经营许可、转移管理等制度规范。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出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三类中间体”项目严格准入要求,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满1年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医疗废物监管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梯次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有序推进实施。强化危险废物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实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坚持就地就近无害化安全处置的原则。
《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的实际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