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莹) 近日,宁夏通信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对94名失信人员采取了惩戒措施。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宁夏通信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2.0”,已累计对全区598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失信人员实施惩戒,被惩戒人员在区内各家基础电信企业两年内仅可持有一张电话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被惩戒人员如有疑义,可拨打公安机关反诈电话“区号+96110”进行申诉。
宁夏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信用,切莫出租、出售、出借个人手机卡,一旦卡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开卡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将被纳入通信行业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