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及自治区政协委员曹智莉反映,2021年是自治区“四权”改革工作开局之年,集体土地改革是土地权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集体土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及使用权流转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交易信息不对称,信息发布渠道窄,“人找地、地找人”现象普遍存在,且出让方式单一。据调查,目前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普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主要因为只有唯一买方,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会增加村集体经济负担。收益调节金收取比例过高,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收益政府按照20%至50%比例提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大大减少了集体内部收益,也影响了农民对集体土地入市的积极性。
建议搭建市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电子竞价系统,提供从信息发布、价格参考、流程指引到交易办理、洽谈、合同面签等一站式服务,将集体土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及使用权流转纳入线上交易,实现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增大交易信息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促进农村自然资源要素有序流通。返还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用于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此外,早在2015年,平罗县就被列为农村集体土地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建议推广平罗县的经验成果,让农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