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
民革宁夏区委会反映,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要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又要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是农村产权交易改革的核心问题。但农村资源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其设立、运行、监管等方面都有待规范,存在涉及部门多、法律有障碍、信息不通畅、买卖时间长、成交难度大等问题。
民革宁夏区委会建议,完善交易方式,实现资源有序流动。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农村产权提供资源收益权交易及配套服务为核心,以信息共享、专家咨询和金融服务为延伸,实现农村产权及收益权双向流动。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现农村资源有序流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资本支撑,注入发展活力。
强化政策激励,完善制度保障。出台更符合实际的农村资源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以农户和村集体为主要权利主体、符合市场法则的农村资源流转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农村资源流转交易市场设立、运行和监管,强化部门协同效应,为农村资源流转交易提供有效服务。
搭建交易平台,实现资源要素聚合。搭建集农村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于一体的农村资源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借助网络平台突破地域局限,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流动承包地、林、水,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实现乡村振兴各种资源要素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