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厅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三项制度的出台分别对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规定和细化;对设立的行政审批流程、提交资料等内容进行明确;对新形势下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等进行规范。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监管等相关制度的出台,将对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要求、规范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及办学行为、促进全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马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