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
该项目研究在森林资源价值指标体系选择、评估方法应用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从林地林木资源价值、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森林文化价值三个方面,构建了定量测算我国森林资源价值存量、科学反映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作用及森林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在国内外都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为构建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碳中和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试点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板,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区)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并结合林木资源及生态价值定价、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生态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操作性。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