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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10条措施推动企业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本报讯(记者 马 敏) 6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国资委获悉,近日该委出台《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积极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增长和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彰显国资国企责任与担当。

据了解,10条措施包括加大房产租金减免力度、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引导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持续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引领带动企业合作发展、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助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等。

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已缴纳2022年房租的可迟延3个月缴纳下一个租期租金。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对于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子企业,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要给予临时性资金或增信支持,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暖、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允许其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欠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加大稳岗就业力度,无特殊情况不减员。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岗位,利用宁夏国资委网站、宁夏公共就业招聘网等平台集中发布全年招聘信息,招收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就近吸纳农民工、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务工就业不少于5万名。

各区属国有企业要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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