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管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1 华兴时报社出版






我区公布2022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陈 敏) 5月23日,记者获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宁夏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和履约工作,对未按时足额履约的重点排放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经整理审核公布4起典型案例。

案例1:宁夏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行政处罚案

宁夏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依法纳入宁夏2019年至2020年首个履约周期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2万元。该单位依法缴纳罚款,计划利用2021年度该单位及上级单位的碳资产盈余额度、2022年国家CCER项目重启后上级单位CCER盈余配额转让、以及不足部分通过交易平台购买配额3种方式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完成全部履约。

案例2:宁夏某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未履约行政处罚案

宁夏某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情况,最终核定2019年至2020应清缴配额量为4285582tCO2,最终配额履约盈亏情况为-170904tCO2。截至2021年12月7日,该公司履约完成为4114678tCO2,剩余履约量为170904tCO2。该公司碳排放配额未履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28条规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宁夏某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碳排放管理制度案

宁夏某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但该公司未按时间要求足额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欠缴82187吨,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10条、第28条规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依据规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宁夏某能源化学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碳排放管理制度案

该公司应于2021年12月27日前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2021年12月23日送达《关于碳排放配额清缴的催缴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17时前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工作,该公司未时足额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10条、第28条规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规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2-05-25 1 1 华兴时报 content_46554.html 1 我区公布2022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