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 倩) 5月19日,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组织部分侨联、台联界别政协委员和界别群众,赴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开展界别活动。
在兴庆区人民法院,委员们参观了诉讼中心、“石榴籽”人民调解室、少年家事审判庭,并观看相关宣传片。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家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刑事审判庭,体验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自助终端等便民设备。
座谈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区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的情况。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构建设,在各市市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集中审理辖区范围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审案件。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判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人性化审判模式,推广“对话式”“圆桌式”“课堂式”审判方式。配备具有心理学、生理学、犯罪学、教育学方面知识储备的稳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队伍,根据法院建设、工作机制、人员配置、工作绩效等情况,创建未成年审判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