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独特的文化教育组织,在教育、修志、藏书等中华传统文化发展传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学风士气、民俗风情的培植,民众思维习惯、伦常观念的养成,以及各类人才的培养等都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的传统。宁夏各地书院普遍创建于明清时期,有揆文书院(养正书院)、朔方书院、应理书院、维新书院、灵文书院、归儒书院、又新书院等,曾一度实现府、州、县书院全覆盖。清末以来,书院走向低谷。改革开放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重视,书院建设在全国各地不断兴盛,然而目前宁夏仅有银川北塔书院、黄河书院。
建议将复建创建书院纳入区、市、县(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组织专家学者考证挖掘整理宁夏古代书院资料,总结书院规制和办学经验,为当代书院恢复性建设提供范式和启迪。政府牵头在土地、资金、人员等方面予以支持,整合资源,打造集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著书立说,以及典藏传承、学行并重、创新发展等为一体的现代化智库书院,制定规划,建章立制,坚持成熟一个、批复一个、创建一个。发挥地方文化艺术团体、文化媒体优势,调动全社会参与书院创建积极性,全面提升书院均衡化发展水平。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使民族地区对中华文化高度认同增加有效的促进方式。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