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婵莉) 4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专题调研报告《银川市刑释人员重新犯罪问题浅析》被区、市领导批示,《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巡回检察》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新的刑事执行检察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2019年以来,在《宁夏检察》《银川检察》以及各类征文评选活动中刊发理论研究文章21篇,被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法学会立项课题2个,分别评为良好和合格等次。”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志刚告诉记者。
据了解,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坚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全面抓、分管领导协同抓、各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局面。细化分解调研内容,结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以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案件办理,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把“四审四校”制度延伸到理论研究审查,坚决维护理论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采取以课题研究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实效反哺理论研究的方式,推动调研成果更多、更实、更好地转化。如2018年8月该院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以来,共开展巡回检察8轮24次,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该做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同时,结合对监狱巡回检察的经验做法,撰写课题《检察机关对看守所探索开展巡回检察研究》,以理论研究的成果指导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该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探头”作用,在办案一线通过开展座谈、档案查询和问卷调查,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为研究奠定坚实基础。在对策建议环节,加强与有关单位提前沟通,增强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建立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业务部门+办公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吸收员额检察官的丰富经验,发挥青年干警的灵活钻研和办公室的查漏补缺作用,提高理论研究文章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