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 莹) 4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25个部门组成。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研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研究提出建立完善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建议,动态修订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协调解决执行认定标准、履行认定程序,开展失信惩戒、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问题,积极推广依法依规联合惩戒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失信约束制度作用,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将结合工作职能,完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归集、共享、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认真落实工作机制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联合惩戒措施实施。

